学院首页 读者留言
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

次阅读   发布时间:2022-05-16

为保障图书馆安全,充分发挥图书馆文献信息中心的作用,为读者创造良好的文献信息借阅环境,保障读者权益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院图书馆规程》教高〔2015〕14号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图书馆是学校消防、安全的重点单位之一。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增强安全意识,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,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,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
二、图书馆行政、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,应组织定期巡视、检查馆内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。管理及工作人员是所在办公室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人,具有监督、检查、管理职责,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。

三、图书馆一楼电源总控制室由专人负责管理,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。

四、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鼠、防霉、防潮、防虫蛀等安全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。

五、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学习环境,负责读者安全文明行为的监督、管理,及时制止大声喧哗、打闹、吸烟、破坏公物、破坏卫生等现象。

六、各部门工作人员各负其责,负责好各自工作岗位电器设备的使用安全,离开岗位必须关闭电器设备,下班前应关闭电源、水源、锁好门窗。

七、所有进入图书馆的读者,必须强化安全意识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,馆内严禁吸烟。

八、如因违规造成事故者,将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。

九、本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 

十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
规章制度

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.田心桥  邮编:410124 

Copyright(c)2014  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图书信息中心  All rights reserved.   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