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借阅。
2. 图书馆可借出的文献含普通中文图书、外文图书和随书光盘;报纸、期刊仅提供馆内阅览,不予外借;教工读者可外借期刊合订本。
3. 教工读者每证限借15册,借期6个月,可续借1个月。教工读者可外借过刊合订本3册,借阅期限三个月,可续借一次。学生读者每证限借5册,借期1个月,可续借一个月。
4. 借出文献可在服务台或自助借还书机办理外借手续。未办理手续将文献携带出馆者除按其书价的十倍罚款外,还将通报其所在二级学院,情节恶劣者报请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
5. 读者借阅文献时应仔细检查,如发现污损等情况,应及时提请工作人员记录处理,以分清责任。读者对所借图书应爱惜并妥善保管,如有污损、缺页、遗失等情况,按《图书馆书刊遗失、污损赔偿制度》处理。
6. 读者借阅图书(光盘同)应按期归还,逾期归还者每天每册收取资源占用费0.10元。
7. 图书逾期前如需继续使用,可办理续借手续1次。续借手续可持证或持续借的图书到馆办理。续借时间为1个月,从续借之日起计算。
8. 借出文献到期日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期间的,则借书期限顺延至假期结束。